邯郸学院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一、学校简介
邯郸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太极拳圣地、成语典故之都河北省邯郸市,是一所发展前景良好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河北省文明校园。学校目前设有19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实训中心,在招本科专业49个,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省级应用技术研发中心、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5个市级重点实验室,获得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重点发展学科、省级特色专业、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精品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等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27个。
在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精神的指引下,邯郸学院将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实施邯郸学院“六大改革提升工程”,实现学校发展的“六大突破”,强化内涵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凝练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建设 “类内竞优,比肩骨干,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专业类别
哲学门类 理论经济学类 应用经济学类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教育学类 心理学类 体育学类 中国语言文学类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新闻传播学类 历史学门类 数学类 物理学类 化学类 天文学类 地理学类 地球物理学类 生物学类 生态学 统计学 力学类 机械工程类 光学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类 电气工程类 电子科学与技术类 信息与通信工程类 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化学工程与技术类 核科学与技术类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软件工程 生物工程 安全科学与工程 农业资源与环境类 中医学类 管理学门类 艺术学门类
四、选聘对象及条件
2021年7月31日以前毕业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研究生,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一般专业年龄不超过45周岁,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能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3.具有优秀的学术潜质,在本专业领域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主持或主研过本专业领域相关课题,具备带动学科发展或独立发展一个学科方向的能力。
4.选聘人员还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聘程序
1.报名方式
博士应聘者即日起至现场资格审查之日随时可以发送填写好的《邯郸学院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后附或邯郸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下载)及个人简历到选聘博士指定报名邮箱:ssx@hdc.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博士毕业学校+博士所学专业。
2.资格审查
学校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协商相关面试事宜。
3.测评
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进行面试。面试由科研情况汇报、试讲、答辩等环节组成。由专家小组对应聘者提出具体意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8年)。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引进待遇
1.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及特别优秀的博士人才,待遇条件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
2.一般博士人才学校提供购房补贴45万元(含税)。
3.学校提供三年的过渡性住房或租房补贴每月1200元。
4.学校每年提供科研奖励2万元。
5.入职后享受学校内聘副教授待遇。
6.配备工作用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各一台。
7.入职五年内,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出国一次。
8.引进的人才若带有项目、资金,除享受政府给予的资金支持外,学校按规定给予配套资金(市级项目1:1配套、省级项目1:1.5配套、国家级项目1:2配套)。
9.家属安置
(1)配偶学历为专科及以下的,在校内安排适当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
(2)配偶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内安排适当工作,学校按人事代理使用。
七、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应聘者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公告由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人:姜树涛(邯郸学院人事处)
咨询电话:0310-6260529 18833004270
报名表请见附件
邯郸学院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公告2020111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