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农业农村局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工作需要,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食品检验检测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介绍
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系国有独资企业,此次招聘的食品检验检测员为北盟公司的聘用人员,由北盟公司结合青县农业农村局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工作实际需求派遣至检测中心相应岗位,从事食品检验检测工作。
二、招聘原则、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拟聘人员公示、签订合同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条件和待遇
(一)招聘数量
此次共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食品检验检测员7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没有不良嗜好,没有不宜从事食品检验检测工作的其他原因;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工作,自愿从事食品检验检测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工作。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病、无口吃。
4.要求具有沧州常住户籍或沧州地区生源地考生(报考者配偶或父母具有沧州地区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沧州常住户籍)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7日至2003年5月7日),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详见附表(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参加过反动组织或邪教组织或邪教活动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招聘人员待遇
被招聘人员与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的工资2800元/月,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4月24日至2021年5月1日在青县政务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8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至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具体地点:人社局二楼(220室)
联系电话:0317-4326554
3. 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原件以及复印件(其中户口本需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认证报告、5张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
4.资格审查及交费。由青县北盟公司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予以报名并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2021 年5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 地点:人社局一楼北门
6.笔试时间:时间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7.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注意事项:当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所有报名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人员都要持有健康绿码并佩戴口罩,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中高风险地区来青县人员要持有7日内一次核酸检测证明,且持有健康绿码,体温正常可参加招聘。
(三)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笔试、面试各100分,两项成绩之和为报考者的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入资格复审,总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资格复审。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食品分析与检验技术》占60%、《公共基础知识》占40% 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的试卷命题、判卷、考点选择、考场安全、选派监考、巡考以及考试组织实施等工作由北盟公司负责。采取由第三方命题、阅卷的方法。笔试成绩在青县北盟公司公示栏进行发布。(笔试成绩入围的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1:2确定。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要求考生笔试成绩应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合格分数线为60分)。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成绩满分100分,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青县北盟公司组织实施,采取外聘评委的方式进行。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3、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青县北盟公司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进行有无犯罪记录的审查。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用
资格。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青县北盟公司公示栏公布。体检由北盟公司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
由北盟公司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北盟公司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七)签订合同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与北盟公司签订派遣合同,由北盟公司派遣到相关单位工作,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派遣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北盟公司,考核合格的与北盟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二年,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北盟公司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对合同到期的派遣制食品检验检测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续签合同。
五、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本公告由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7-4326554
2021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附表.xlsx
原文网址:http://www.qingxian.gov.cn/article.asp?id=16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