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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

发布日期:2021-05-0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并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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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本人或直系亲属中有违法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二)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三)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的;

(五)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被列为信访重点人员,不能通过考察的人员;

(六)不服从准军事化管理的;

(七)个人征信存在严重问题的;

(八)在各级招录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

(九)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十)患有重大疾病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十一)、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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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和平消防救援支队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报名、资格审核、体检、面试、成绩公示和拟聘人员公示。体测、考察、决定聘用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请仔细核对所填写的信息,报名结束后不允许修改报名表,由于输入错误或虚假信息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报名及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宜:

公告发布、报名网站:www.cnthr.com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4月29日至5月8日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9日15:00至5月8日17:00


原文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pMN3VmIAZMLhRZ4hun_9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