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教学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2、2022级研究生课程自2月20日起根据各专业学期课表上课。
3、2021级研究生课程自2月20日起根据各专业学期课表上课。
4、按一级学科招生二级学科培养的研究生,请在各学院科研秘书的指导下,结合专业课表与方向课表上课。
5、为维护教学的严肃性,原则上既定课程不予以调课。确实因教师个人身体疾病等原因要求调课的,可在开课第二周申请办理调课手续。
附件1:2022-2023学年春分专业课表
附件2:2022-2023学年春分方向课表
附件3:2022-2023校历.pdf